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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胡义东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胡义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胡义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胡义东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人数低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七名,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三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义东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胡义东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胡义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胡义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李风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李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李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李风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附件:简历
李风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3年4月,就职于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任书记员;2003年
月至2007年
月,就职于无锡崇宁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7年
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李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